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暴雨致枣庄城区部分道路严重积水,BRT车厢都进水了, 你怎么看?
感谢邀请。
在中国这种问题很多,大大小小的城市都不具备这种大雨的排水能力,这也就是为什么青岛的排水一直被赞扬的一个原因。青岛的排水是德国人修建的,德国人很注重基础设施的建设。中国的话因为高速的发展,这些基础设施都是能用就行,但是遇到紧急情况时就危险了。所以我认为中国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要回过头来把以前的基础补上,这样中国才能更加兴旺富强!
今天下了一上午的雨,也没听说那里有淹的!咱不是替城建系统说好话,连市中区的老百姓都知道,昨天夜里的雨下的太急太大,那么大量的水一下子涌出来,排水系统的压力可想而知!加之之前一直在下雨,土壤水分趋于饱和,就算海绵也吸不了水了。市区内几条河流水位都涨到岸边了,但是,雨停以后的两三个小时,大部分城市道路就没有积水了,只有地势低洼的道路和下穿式通道还有积水,但是有警告牌和专人值守,市政也在想办法排水,下午的时候南园立交桥,陈庄铁路桥等主要通道都通行了。
但是,这场雨的确检验出城市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地方,这些都需要有责任心和干实事的领导们认真去改进。
我是枣庄人,这个提问我认为指出了两个问题:一是有的道路严重积水。其实这也是大多数城市的通病,我们的城市在不断发展,看着是高楼越来越多,公园广场也越来越漂亮,但恰恰是看不到的地方做的还差强人意,城市排水系统就是个例子,特别是枣庄涵洞、桥洞较多,一到大雨来临几乎没有不积水的;二是BIT车厢进水的问题。如果是在运行期间进水,我认为除了雨急、市政排水设施不畅等原因,对当班驾驶员的应急能力也是一种考验。但如果是在非运行期间(停放)进水,那就是领导责任了,防汛措施不到位、没有隐患预见性。
死刑犯受刑,为什么法警有很大心理压力?
心理压力不大是假的,不少法警在执行任务后都会伴随着恶心、失眠、噩梦、食欲不振甚至神经衰弱等现象,背负着极大的心理压力、思想压力,往往需要心理医生介入疏导。
在过去,死刑的执行者一般以武警为主,而现在,法警是死刑执行者。在平时,法警负责保卫、押解犯人的工作,而一旦接到死刑执行命令,他们就要担当起相应的职责。从接到执行命令到执行完毕,心理压力之大是常人难以想象的。
虽说被执行人都是罪大恶极的犯人,死刑是依法做出的判决,也是他们应得的惩罚,但毕竟是一条生命,谁负责执行都会产生较大的心理压力甚至是抵触心理。尤其是在执行前,有些死刑犯出于求生本能,会做出一些异常行为,比如咆哮、痛哭流涕、自残,甚至是袭击执行人员,这些行为更会加剧法警的心理负担。虽说法警代表的是国家,执行死刑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力,但毕竟是剥夺一个人的生命,精神压力可想而知。
法警执行与在战场上厮杀还不是一回事,后者是以性命相搏,不是你死就是我活,心理包袱反而少了很多;而前者则是对一个人性命的“收割”,站在距离死刑犯五到七米的地方,只要轻轻触动扳机,子弹就会穿堂而出,从后胸贯穿前胸,同时伴随着血液四溅,放在谁身上都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接受的。即便是“久经沙场”的法警,在看到这个情形时,心理情绪也难免会产生波动,为之一颤。
虽说执行时间、执行地点、行车路线等相关信息都有严格的保密制度,只要自己不说,外人是不会知道谁是死刑的执行者,但自己这一关也很难过去,毕竟人都是有感情的动物。
再就是法场多设在偏远的郊区,从看守所到执行法场往往需要较长的车程,在这个过程中,法警同时担当着看管犯人的任务。同在一个车厢,犯人一直保持平静还好,有些犯人的心理活动十分复杂,往往周期性地往复着从平静、怀疑到懊悔、恐惧,再到平静、怀疑的过程,法警还要对其进行安抚和心理疏导,犯人紊乱的情绪无意中又会增加法警的心理负担。
也正是因为如此,一方面是司法的进步,减轻死刑犯临刑的痛苦,给予最后的体面;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减轻法警行刑的心理负担,从1997年起,我国开始将注射死刑纳入到死刑的执行方式中。
相较于枪决,注射死刑给法警的心理负担相对要小得多,一方面,场面没有枪决那么血腥了,注射死刑所采用的药物是低毒甚至是无毒的,成分与安乐死的药物成分大同小异,先通过注射药物使死刑犯处于意识丧失状态,然后注射药物使其呼吸、心跳衰竭,整个过程无痛苦,更没有血腥挣扎的场面,无疑会大大降低法警的心理压力。
另一方面,采用注射死刑后,法警不用亲力亲为了,不必“端枪”人工执行,而是通过注射泵与犯人静脉血管相连,注射泵上有一个自动注射的按钮,按下去便能执行完毕。一个是“按钮”、一个是扳机,一个是人工执行、一个是自动执行,从这方面来说,注射死刑带给法警的心理压力无疑会更小一些。
当然,限于注射死刑更加高昂的成本,目前注射死刑并未完全取代枪决,除了少数几个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普及开来之外,很多地区仍然以枪决为主,因此法警在执行时,所面临的心理压力依然很大。
除了更为人道的注射死刑被引入之外,如今在死刑判决时,大多本着“少杀”、“慎杀”的原则,任何一个死刑判决都需要经过最高法的复核、任何一个死刑执行命令都需经过最高法院长的签字;再加上这些年取消了一些适用死刑的罪名,以及对一些特定的人群不再适用死刑,比如18周岁以下的、75岁以上的、孕妇等。在以上大背景下,真正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得越来越少了,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法警执行死刑的概率,心理负担因此也相对降低了许多。
解决此问题的关键,除了法警自身的心理调节,让其真正意识到这是“正义的行为”,代表的是国家、是法律,本质上是惩戒坏人、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,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力和使命;
除此之外,更应当加强心理疏导和干预,避免产生心理疾病,这既是人文关怀的体现,也是保证法警队伍强大战斗力的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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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,我们说起县里的武警二中队,总是感觉到很神秘,因为,他们是负责执行死刑的。后来,有退役的老兵分到我们附近的供销社,我们处于好奇会问他枪毙过人没有,他不说,但告诉我们一些我们不太了解的关于行刑的故事。
他说执行死刑是一件需要良好心里素质的任务,无论新兵,还是老兵,心理的压力还是很大的。要知道,很多优秀的士兵其实只是十八九岁的孩子,面对神态各异的罪犯,用自己手里的枪亲手结果罪犯的生命,真的算是一次考验。有些士兵任务完成后出现了心理问题,做噩梦,吃不下饭,有内心焦虑表现。
他说,行刑不是打靶,单论技术的难度,比打靶容易多了,但行刑时,枪口对准脑袋的那一刻,脑子里就重复几个字——稳住,听哨子。这样极为简单的过程,因为要保证万无一失,而变得异常艰难,他说,那会儿,真的觉得训练有素尤其重要,克服心里的压力,保证动作不变形,真的全凭肌肉记忆,和平日里训练养成的良好习惯。
这种紧张,依然来自压力,毕竟同类在自己眼前死亡,不是谁都能够保持安静。那真的不是打靶,是打活生生的人。无论这个人多么的罪大恶极,死有余辜,用枪打死他的人,依然需要克服心理关。所以,执行行刑任务,是一件光荣而艰巨的任务。
我记得那时候,街上会有标语——对罪犯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犯罪,也许这句标语,会成为他们心里释怀,勇敢,坚定的理由吧。他说是的。一般来说,哪些战友被选去执行任务,都会提前集训,除了训练技术动作以外,更重要的就是心理训练。领导会在动员会上强调他们任务的光荣性,重要性,会告诉他们惩治犯罪,是武警战士的职责,打击罪犯就是上战场。
任务完成后,还要集中进行心理疏导。休假,放松。
那些求生本能强的罪犯,在被枪击中之后,会有挣扎,虽然远处的人看不到,他们是能够感受到的。所有的人都想活着,哪怕在死的那一瞬间,他说,所以,人们要珍惜平安的生活。
笔者以前在法院工作过几年,参加过执行死刑的任务,亲眼目睹过执行死刑的场景,谈谈自己的感触和认识。
目前执行死刑的常规方式有两种~注射和枪决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理念转变,目前执行死刑的主要方式已由以前的枪决转变为注射。
对比枪决和注射,法警在这两种执行方式中的主要职责是不同的,枪决主要由武警负责,法警负责协助;而注射主要由法医和法警执行,即使法警不亲自注射,也会配合法医进行注射工作。
就枪决而言,法警的心理压力不是太大,因为执行任务由武警具体实施,法警主要负责押解工作,只要保证把死刑犯安全顺利押赴刑场即完成了本职工作。而武警需要按照既定枪决程序将死刑犯“送走”,自然心理压力会很大。
死刑犯虽然是罪大恶极之人,但也是一条鲜活生命,同为生活在世间的人,执行者内心多少会有所“顾忌”,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,毕竟人与人在这个特殊时刻的“相遇”很耐人寻味。二人素昧平生,无冤无仇,因为国法使然,必须枪决死刑犯,执行者内心真实的想法应该是“杀人非我愿,但职责所在,责任重大,不容懈怠”,自然内心需要承受“国法”与“本意”的“挣扎”,没有哪一个正常的人,包括执行者会喜欢“剥夺”他人的生命,即使“执行死刑任务”是国家法律赋予的使命,执行者亦应该会有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,执行的驱动力完全来自于法律赋予的职责,法律是严肃的,没有人面对刑罚执行会轻松自在,更何况是最为严厉的死刑执行呢?!
同时,作为一项工作和职责,执行死刑是庄重严肃的,自然需要保障执行任务顺利完成,不容偏差和闪失,无形之中会带给执行者一定的心理压力。而且,一般枪决都是公开进行的,会有大量围观群众,如何圆满高效地完成执行任务成为执行者必须面对的问题。一旦执行者心态放松,不能全神专注执行任务,就可能出现偏差,势必要进行“补枪”,一方面这不够“人道”,另一方面会带给死刑犯亲属不必要的“伤痛”,所以一弹爆头毙命是执行者最佳的执行效果,如何保证执行的“质量”“效果”,成为执行者内心挥之不去的威压,它时刻考验着执行者的心理和技术,心理压力大是必然,实属正常状态。
就注射而言,在缺乏法医的地区,法警需要直接参与注射;即使在有法医的地区,法警也要亲自协助注射工作,只有具体执行地位、作用大小的区别,所以法警在整个执行过程中的作用不可或缺。
依法执行死刑,对于注射来说就是要依据注射方式,按照既定的注射程序将死刑犯“深度麻醉”,让其永远“睡去”,也就是安乐死。
对比枪决,注射方法更加人性化,因为它没有一弹爆头的血腥,没有喧嚣的围观人群,没有被暴力“逼迫”的恐惧,所以一般死刑犯的压力会小不少,自然心态也较为平和,并愿意“积极”配合注射执行任务,如此执行任务阻力较小。
这种情况下,法警的心理压力会小不少,因为“注射”基本等同“打针”,虽然注射会依法剥夺死刑犯的生命,但是在无声无息、毫无痛苦中结束死刑犯的一生,应该是一种最为“人道”的方式,也给死刑犯保留了足够的“尊严”,法警按照程序操作即可,与武警执行时的“紧张”😰和“焦虑”不可同日而语。
目前,法警的主要工作在于押解和协助注射,所以比法警压力大的应该是法医,法医需要保证“扎针”的精准,因为死刑犯有所紧张😰是必然,需要法医在较短的时间内找准适合的扎针“位置”,有时死刑犯过于紧张😰,导致神经系统绷的太紧,扎针会很困难,这时需要法医与死刑犯进行“对话”“聊天”,以转移死刑犯的注意力,缓解其的紧张😰情绪,保证扎针到位,以顺利实施注射任务。
因为如果第一针不能到位,反而会让死刑犯更加紧张😰,这样就会造成注射工作的被动,如此第二针注射也会更加困难。所以,有经验的法医往往能在法警的有力配合下,很快找准扎针位置,并能够熟练的掌控推进药液的速度,确保麻醉效果“恰到好处”,进而实施第二针的跟进,当二针相继持续发力,死刑犯就会在“沉睡”中停止心跳和脑部运动,之后法医就会宣布死刑犯已经死亡,心理压力也会随之骤减。
所以,在实际的死刑执行任务中,相较于武警和法医,法警并不会有太大的心理压力,这是由法警具体负责的执行工作内容所决定的。
以上内容系笔者愚见,不妥之处,敬请谅解,欢迎批评指正,谢谢谢谢!![作揖][作揖][作揖][作揖][作揖][作揖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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